目前国家对部分农产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有其必要性,但也要看到发挥市场的作用才是稳定价格的根本途径。因此,国家在原则上要慎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更要避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变为长期的价格管制。
刚刚公布的11月份CPI同比增长为5.1%,表明当前国内物价面临持续上涨压力,而稳定物价已成为明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为遏制通胀压力,国家早在前段时间已连续发出必要时可以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和市场资料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声音。尽管目前国家对部分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的短期市场效果较为明显,但笔者依然认为,国家原则上应当慎用临时价格干预方式来调控物价。
这是因为,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往往是在运用市场手段来防止物价上涨压力未果的情况下可以使出的“最后一招”。还有,目前国内物价尚未完全失控,也未出现恶性通胀,在此情况下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如果控制不好很容易形成“价格管制”。
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是相当深刻的。2008年初,国家也曾实行过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包括规定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六种重要商品须进行提价申报和(或)调价备案,这些管制的商品大都是与人们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当时,受雪灾覆盖大半个中国和春节临近两大因素的叠加影响,导致蔬菜、食品和油气价格出现了大幅上涨,促使国家对上述六类商品采取价格管制措施。鉴于当时稳定物价的必要性,国家对部分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其必要性。
但是,这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持续时间最终却延长了10多月,直到2008年11月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波及中国时才被解除。期间,农产品和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上涨引发了输入性通胀压力。可见,不是上述六类管制商品的供求短缺,而是输入性通胀成为引发国际金融危机后国内物价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促使农产品及食品价格呈现恢复性上涨态势。其中,农产品价格上涨压力,主要来自于农民用工成本、土地种植成本和种植生产资料成本的不断上升压力。从这个角度分析,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延长为一项价格管制,对遏制上一轮通胀上涨并没有产生显著的市场效果。
目前的情况与2008年影响通胀上升的动因有某种相似之处,因为超发货币、自然灾害和输入性通胀压力等因素是导致当前通胀压力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超发货币导致游资炒作农产品价格现象尤为突出,导致农产品和食品价格的快速上涨。当然,输入性通胀压力对农产品和食品价格上涨也有突出影响。这表明,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短期内可能会产生“立竿见影”的干预效果,但从中长期看,干预效果却难以维持。
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农产品消费具有“刚性最大、弹性最小”特点,而且对储藏条件和保质期的要求很高,既不方便投资,也很难长时间进行投机。因此,从中长期看,依靠行政干预手段是难以压低农产品价格的。相反,我们应当放开而不是管制价格,让价格成为引导资源配置的重要信号,增加涨价商品的供给,力求实现其供求平衡,最终从根本上消除通胀压力。
所以,中长期解决农产品和食品价格上涨压力的最佳办法,是应当彻底厘清炒作这些商品的理由及引发其价格趋势性上涨的原因,据此来不断改进和完善价格调控政策,并通过价格引导、利益驱动等调控手段,引导农户和企业加大对这类涨价产品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商品的供给。
与此同时,对农产品和食品的价格调控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两面性。因为,一方面,从长期来看,只有有效提高农产品价格,才能鼓励农民的增收和种植积极性。这预示了农产品和食品价格还会继续上涨;另一方面,农产品和食品价格上涨过快,会构成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巨大压力。因此,国家应当考虑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食品涨价与贫困户补贴挂钩政策等措施,使广大居民不至于因农产品和食品价格上涨而降低生活质量。
除了要运用市场化手段调控农产品和食品价格外,为了在短期内遏制物价上涨,我们可以采取强制限价的政策措施来应对通胀。从这个角度分析,目前国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其必要性,但也要看到发挥市场的作用才是稳定价格的根本途径。因此,国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原则上要慎用,更要避免临时价格干预变为长期的价格管制。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