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12-23|作者:栏目:行业管制动态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规划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4]2865号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近期建设规划>的请示》(浙发改交通〔2013〕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完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善都市圈内部旅客出行条件,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同意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方案。

  二、建设规划方案

  (一)规划范围和发展目标。在浙江省杭州都市圈、宁波都市圈、温台城市群、浙中城市群建设城际铁路,线网规划包括23条线路、总里程1413公里。作为区域城际旅客运输骨干,城际铁路网络覆盖区域内70%以上20万人口以上城镇,形成区域中心城市与重要城镇、组团之间1小时交通圈。

  (二)实施原则。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加强衔接,实现多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三)建设规划内容。2014—2020年,启动实施11个项目,总里程452.4公里,总投资约1305亿元。其中:

  1、杭州都市圈。规划建设杭州-海宁、杭州-临安、杭州-富阳、杭州-绍兴4个项目,总里程132.2公里。

  2、宁波都市圈。规划建设宁波-余慈、宁波-慈溪、宁波-奉化3个项目,总里程154.6公里(利用既有萧甬铁路48.7公里)。

  3、台州都市圈。规划建设S1线(白云山-体育场路)、S2线(新前-白云山)2个项目,总里程67.6公里。

  4、浙中城市群。规划建设金华-义乌-横店、义乌火车站-义乌2个项目,总里程98.0公里。

  三、规划实施

  由浙江省负责组织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并研究制订财政、土地、价格、运营补亏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城际铁路的建设。项目建设坚持政府指导、多渠道筹资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加强运营组织与管理,做好土地综合开发,努力提高项目财务效益。

  四、下阶段工作

  (一)量力而行、分步实施。要优先选择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并按建设时序组织推进,后续项目视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逐步推进。

  (二)把握好建设标准和方案。要结合线路条件、客流特征等,进一步研究项目车辆选型、运营组织、信号控制、站台与站场设计等的适应性。工程建设以经济、实用为原则,优化建设方案,尽量采用地面或高架方式敷设,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三)优化交通一体化衔接方案。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发展等情况,进一步完善线网规划方案,统筹协调与城市地铁、国家铁路等其他交通规划的建设,优化与铁路客站、机场、公路客站等主要客流集散中心的衔接换乘方案,同步建设城市相关配套设施。

  (四)落实资金筹措方案。进一步落实资本金来源,细化年度资金平衡方案。

  (五)重视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要集约利用土地,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六)项目审核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实施进展等有关情况要及时报我委。

  附件:1、《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建设规划项目表(2014—2020年)》

     2、《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规划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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