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家宝总理表示,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就是要打破垄断,温州试点的成功经验要在全国推广。温家宝称,国内少数几家大银行处于垄断地位,“获得利润太容易了”,中央已统一思想要打破银行垄断。
当前,我国银行业已成为一个暴利行业。据报道,2011年几家上市银行的利润增长都在40%到50%。可是,中小企业的利润又如何呢?2011年,佛山市高明区曾做过一项调查,调查显示,中小工业企业利润率普遍低于3%,亏损面超过20%。这种不匹配表明,金融市场从实体经济中拿走了太多。另一方面,国家作为国有银行的一个虚拟所有者,多年来,并未收回相应的资本回报与红利,很大一部分利润直接或变相地转化为垄断行业的职工收入或福利,被寻租和低效率所消耗。
这一切是如何形成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垄断!根据美国传统基金会的排名,我国经济自由度排在140位,其中,金融自由指数得分仅为30分,比平均分数48.5少了18.5分。该基金会认为,中国复杂的金融系统被牢牢地控制在政府手中,四大国有银行占据了超过50%的总资产;国家指导信用的分配,而四大国有银行的借款首先给了国有企业。正是垄断使得银行业能够从实体经济中轻易地“剪走羊毛”。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首席经济学家拉詹曾提出金融发展的“利益集团论”。他认为,金融发展的障碍在于利益集团,而金融体系中的既得利益集团主要包括产业既得利益集团和金融业既得利益集团。在我国,信贷歧视则普遍存在,这种信贷歧视不仅存在于区域(比如对城市和农村的差别授信),存在于个人(对穷人和富人的差别授信),也存在于所有制(对国有企业和中小民营企业的差别授信)。打破银行的垄断地位,往往意味着这些利益集团将很难再享有特殊的融资地位,而产业门槛的降低,则有利于新的竞争者加入。正如有人所言,打破垄断所带来的竞争以及由竞争所衍生的一系列结果,将侵蚀产业既得利益集团所享有的高额利润。
除此之外,对于银行业内的既得利益集团来说,打破垄断所带来的竞争,将彻底摧毁他们的位置租金。在当前的体制中,拥有既得利益的银行业内人员的比较优势来自于他们对金融资源的垄断,以及他们与企业、供应商和政府官员等之间的关系。一旦竞争程度加剧,行业更加规范化,信息更透明,那么,既得利益集团所掌握资源的重要性就会相对减小。这种业务模式的转换,会给他们的垄断收入带来损失。而且,在我国,一些政府机构和官僚也是银行现行体制的既得利益者,改革意味着权力要面临重组,这显然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
我国银行业的初始资本,几乎都来源于国家,而特许权制度则进一步确立了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可以说,我国银行业垄断机制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路径依赖。如今,中央统一思想要打破银行垄断,而要顺利打破银行垄断,最根本的,就是打破利益集团。经济学家奥尔森指出,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最终阻碍在于分利集团,为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限制分利集团。令人担心的是,长期的“政府主导”型金融体制使得利益集团庞大而坚固,隐藏着巨大的制度变革成本。改革不是请客吃饭,要打掉各种利益集团利益,需要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