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大部制下中国电力管制机构改革研究》将合约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应用到管制机构问题研究中,深化了对电力管制机构改革的认识,并为分析和解决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新的理论平台。从公共治理的视角出发,以“电力管制机构改革”为主题,借鉴美国、英国、日本三国的电力管制机构模式经验,研究在大部制改革背景下,中国电力管制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中国电力管制机构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体制原因、电力管制机构的发展趋势、电力管制机构改革的制度基础等重大实践问题。在电力产业管制机构发展趋势中重点探讨两大问题:电力产业宏观调控、微观管制、微观管理三项政府职能的配置问题;力管制机构监督问题。这正是中国电力管制机构改革中亟待解决的实践难题,从而对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当然,该书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还需要实践检验,并且不断加以完善。
从中国实践来看,研究电力产业管制机构改革问题具有迫切性,还有很多值得深入探讨的地方。我认为,该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该书的出版将丰富这一问题的研究内容,并对推进电力产业管制改革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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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下中国电力管制机构改革研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财经学院政府管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朱晓艳,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浙江大学管理工程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博士后,现为浙江财经学院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管制经济学。先后在《投资研究》、《中国软科学》、《价格理论与实践》等学术期刊上发表了10多篇论文,主持或参与完成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浙江省等省部级研究项目。
目录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研究背景
一、大部制改革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起点
二、分散化公共治理结构是大部制的制度基础
三、中国能源产业大部制是必然发展趋势
第二节问题的提出
一、管制机构是政府治理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
二、电力管制机构改革体现大部制的要求
三、中国基本具备建立独立管制机构的条件
四、独立管制机构模式的选择
第三节本书的研究思路与框架
一、本书研究的问题和思路
二、本书的研究框架
第四节本书的主要观点和创新点
一、本书的主要观点
二、本书的创新点
第二章相关文献综述
第一节交易、合约和治理的简单综述
一、交易的性质与合约类型
二、交易的治理结构
第二节电力产业管制合约分析
一、电力产业管制合约模型
二、电力产业管制合约特性
三、电力产业管制合约风险
第三节管制机构的相关研究
第四节相关研究的不足之处
第三章电力产业管制改革的制度分析
第一节电力产业的技术经济特性
一、纵向结构特征
二、横向结构特征
三、所有权结构
四、政府管制政策
第二节电力产业管制改革的动因
一、技术进步和电力需求增加
二、政府的意识形态
三、制度环境完善
第三节电力产业管制改革对管制机构的需求
一、电力产业管制改革的内容
二、电力产业管制改革对管制机构的需求
第四章中国电力管制机构制度及问题分析
第一节中国电力管制机构的改革历程
一、政企合一阶段(1996年底前)
二、市场化改革阶段(1997~2002年)
三、管制改革阶段(2003年至今)
第二节中国电力管制机构的实践
一、完善电力管制法规体系
二、提高专业化管制水平
三、强化电力市场管制
四、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
第三节中国电力管制机构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电力管制机构的权威性不够
二、电力管制职能分散
三、管制机构组织体系不完善
四、对电力管制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
第四节中国电力管制机构制度缺陷的体制根源
一、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
二、中国事业单位的法律定位模糊
三、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尚未完成
第五章发达国家电力管制机构模式
第一节美国电力管制机构模式
一、电力产业管制改革的背景
二、电力管制机构设置及其运行机制
三、电力管制机构的管制权力
四、美国电力管制机构模式评价
第二节英国电力管制机构模式
一、电力产业管制改革的背景
二、电力管制机构设置及其运行机制
三、电力管制机构的管制权力
四、英国电力管制机构模式评价
第三节日本电力管制机构模式
一、电力产业管制改革背景
二、电力管制体制改革历程
三、电力管制机构设置及其运行机制
四、日本电力管制机构模式评价
第四节对中国电力管制机构改革的启示
一、电力管制机构模式和制度环境相匹配
二、管制机构设置要具有完备的法律基础
三、管制机构制度是逐步完善的过程
四、重视对电力管制机构的监督
第六章大部制下中国电力管制机构的改革趋势
第一节大部制引领电力管制机构改革
一、大部制过渡期电力管制机构的定位
二、大部制过渡期电力管制机构的改革目标
三、能源产业大部制下管制机构模式
第二节科学配置电力管制权力
一、电力管制机构的基本职能
二、电力管制权力的配置
第三节完善电力管制机构的运行机制
一、优化电监会内部治理结构
二、年度报告制度
三、预算报告制度
四、管制影响评价制度
第四节健全电力管制机构的监督体系
一、立法机关对电力管制机构的约束
二、行政程序控制
三、管制裁决结果的司法审查机制
四、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制度
第七章电力产业管制机构改革的制度支持
第一节完善电力管制法规,推进管制的制度化
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二、电力产业法规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破除行政垄断,促进电力市场发育
第三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善电力管制条件
第四节改革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市场化运作
一、模型中各字母的经济含义
二、电力管制价格模型
三、价格模型中各项要素的确定思路
四、模型功能说明
第五节加强社会性管制,促进电力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法规体系
二、制定反映资源稀缺性和环境成本的电价机制
三、建立节能减排长效监督机制
四、发展可再生能源
参考文献
后记
序言
为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与有效性,完善公共治理结构,中国从2008年初开始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即对行政部门进行科学地合并或重组,推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大部制反映现代政府设立行政部门的规律,有利于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领域的干预,进而提高行政效能。从国际能源技术发展来看,能源各产业呈现出汇流的趋势,不仅是电力和天然气的汇流,还包括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汇流,这些能源形式在技术上存在相互替代的关系。基于一国能源对于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地位,很多国家都实行能源产业的大部门管理体制,以保证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各种能源形式的协调发展。中国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成立了能源局和能源委员会两个机构,大部制改革还没有进入实质性阶段。但是,中国很早就提出“大能源”战略,能源产业大部制是必然发展趋势。
属于大能源产业的电力产业是最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产业之一,电力产业也是中国最早实行放松进入管制,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进入发电领域,实行政企分离的垄断性产业。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设立为标志,电力产业最早探索政府行政部与管制机构职能分离(即“政监分离”)。从政府管制实践看,中国电力产业还是一个管制职能分散、管制职责不清等问题较为突出的典型产业。因此,电力产业管制机构改革对其他产业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后记
本书是由王俊豪教授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国垄断性产业管制机构的设立与运行机制”(批准号为:70573087)的研究成果,基本上也是我博士后出站报告的主要内容。
我对电力管制相关问题的研究开始于硕士研究生阶段,之后一直延续这一研究主题,博士论文题目是“中国电力产业管制治理机构研究”,博士后阶段则主要集中于“电力产业管制机构改革问题研究”,研究内容似乎越来越窄。因为在研究过程中,我深感中国电力产业管制改革的复杂性,选择研究主题较小则更容易深入。但是在本书出版之际,我还是心存不少遗憾,书中某些应该深入的问题还比较浮浅,研究视野有待进一步拓宽……这也促使我将这一方面的研究继续下去。
我从2004年到江西财经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工作,导师史忠良教授的鼓励、支持与帮助对我最终完成研究工作非常关键。能拜于史老师门下是我求学生涯的幸运,他勤奋严谨的治学精神、广博的知识、独到的见解、敏捷的思维都为我树立了治学做人的典范,将使我铭记在心,受益终身。史老师为我所做的已远远多于一个导师本应做的,唯有以后学术上的不断进取才是对导师最好的报答。
我在硕士导师王俊豪教授的引导下才对管制经济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王老师对我博士后研究报告的写作也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并参加我博士后出站报告答辩,为我的书稿修改提出很多宝贵建议,在此对他表示感谢。
在江西财经大学做博士后研究期间,我从很多老师的学术研究中获益匪浅,特别要感谢廖进球教授、卢福财教授、陈富良教授、李良智教授等,他们对我的博士后选题和研究进展给予了很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