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垄断本是好事 关键在于政府监管
发布时间:2013-03-27|作者:栏目:行业管制动态点击:

最近以来,社会上对于垄断行业的质疑不断,要求进行改革的呼声很高,比如对于电力行业。大家认为电力公司肥得流油,待遇太好,远远超出社会平均水平,引发社会不公。电力为人民好像变成了空话,完全是人民为了电力。

如果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市场上只有一个卖家,这种现象就叫做垄断。任何新技术和新产品,当初都是种垄断,并且这种垄断也是政府同意的,为的是保护好主意和好点子,提高全社会创新的积极性。经过一段时间的普及或者专利过期后,才可以让别人来大规模的使用。此外,有些行业比如电力、水务、烟草、食盐以及武器设备的买卖,牵涉到社会福祉和公共利益,不能轻易放给私人经营,那么就需要由政府出面,代表人民大众直接经营,这些都是垄断或者叫做专营。专营和政府的管制息息相关。

虽然都是垄断,但是这些行业的性质不尽相同。电力的零售,也就是社会上说的电力公司,属于自然垄断,其基本特征是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成本也不断降低。

从电力工业的历史上看,这个行业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随着用电需求的增加,电力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最终形成垄断。这时,就需要政府干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规模越大,电力工业的成本就越低,从而使竞争力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从而达到良性循环。为了避免出现这种竞争带来不良后果,政府会和电力公司达成一致,授权某家公司在某个地区垄断经营,提供价格和质量都符合要求的电给消费者,同时给予电力公司获取适当盈利的权力。实际上,电力公司的垄断是得到政府认可及保护的,目的也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

所以,我们不能仅仅诟病垄断本身,它原本是个好东西,可是由于政府的监管不力、干预不够,造成了电力公司滥用垄断权力,鱼肉人民。本来是仆人出身,现在摇身一变成了老爷,这才是核心问题。

如果我们一味提倡竞争,那么政府真的在输配领域引入竞争,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由于自然垄断的经济规律,自然而然就会造成电价上升,违背了当初希望获得价廉物美的电力服务的宗旨。回想美国九十年代开展了电力市场的大改革,引入了零售电力市场的竞争,结果是电价平均上涨了大约25%,最后倒霉的还是老百姓,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吗?

更糟糕的是,随着电力市场的开放,有序的市场变得很混乱,给安然这样的公司以机会,还导致了加州以及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的大面积停电,造成了经济和社会的巨大损失,也是给我们的教训。

但是这也不是说电力行业不需要改革,不需要竞争。我们国家的经济总量已经达到了世界第二,可是发电能力已经达到了世界第一,达到了十一亿千瓦,比美国还要高出5%左右,为什么没有实现规模效益,电价下降呢?因为它违背了自然垄断的经济规律,需要改革。

总结起来,政府在电力管制里面主要起到四个作用,一是设置合适的电价以保护消费者;二是设置合理的盈利水平,调动电力公司稳定持续供电的积极性;三是为低收入群体和偏远地区提供用电的可能性;四是落实资源和能源节约的方针、政策。

目前我们病诟的主要是第二条,即合理的盈利水平。费用支出这块,模糊的地方很多,让很多人钻了空子,也是广大老百姓最不满意的地方。不论是哪一点,想要做好,不改革监管策略是不行的。这样的监管,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打开天窗说亮话”,否则最后还是空谈。

我们需要通过加强对电力公司的管控,在保持和不断提高电力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做到公开、透明,这样才能够实现真正的社会利益以及资源的最佳分配,而不是只看表面现象而不看实质结果:那就是合理的、公平的电价和全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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