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12-07|作者:栏目:行业管制动态点击:

关于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14]283号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审批的请示》(轨道规划字〔2014〕2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部曾以环审〔2009〕269号文批复了北京地铁七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城区、东城区和朝阳区,西起铁路枢纽北京西站,东至东五环焦化厂,线路全长23.65公里,全部为地下线。本次变更内容为:焦化厂车辆段由地上改为地下;14.31公里路段线位微调,其中因百子湾站南移,大郊亭站-百子湾站-化工站区间线路向南最大偏移60米,其余路段线位最大偏移35米;取消原广安门站、牛街站、幸福大街站和夕照寺站,新增广安门内站和广渠门内站,18座车站位置移动15米至445米;8个区段施工方式改变;牵引供电系统由原采用DC750伏改为DC1500伏。变更后,车站为21座,线路全长、敷设方式、主要设计指标未发生变化。 

  工程变更符合《北京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7年-2015年)》,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部原则同意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控制振动和噪声环境影响。对孛罗营、北京基督教会珠市口堂等9处敏感点及京华印书局等5处文物路段采取共计8580单线延米、减振效果不低于15分贝的减振措施,对华侨城大剧院路段采取共计1580单线延米、减振效果不低于12分贝的减振措施,对双井东院、新裕家园等35处敏感点路段采取共计22885单线延米、减振效果不低于10分贝的减振措施,对中铁咨询大厦路段采取420延米的减振效果不低于5分贝的减振措施。 

  选用低噪声冷却塔,变频电机夜间低负荷运行。车站风亭采用3米长消声片,排风口尽量背对敏感建筑,其中湾子站2号风亭、虎坊桥站2号风亭、珠市口站1号风亭等7组风亭采用4米长消声片。各风亭、冷却塔与周边敏感建筑距离不小于15米,珠市口站1号风亭进、排风口百叶背对敏感建筑,确保出风口与敏感建筑距离不低于15米。 

  运营期应加强对铺陈市胡同西侧、校尉营胡同居民区、唐新村、垡头西里等敏感保护目标的噪声和振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增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各车站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经处理用于中水系统。双合村等5个暂不具备排入市政管网条件的车站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抽排方式送污水处理厂,待市政管网建成后应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焦化厂车辆段采取雨污分流,列车洗刷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检修含油废水经隔油、气浮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经二级生化处理后回用。 

  (三)做好穿越污染地块的土壤修复工作,污染土壤和渗漏水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处置,防止其对地下水等产生污染。待土壤修复工作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试运营。运营期开展大郊亭至焦化厂车辆段区间及修复处置区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四)焦化厂车辆段锅炉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和低氮燃烧器。风亭排风口背对敏感建筑,出风口采取过滤、除臭措施,周围种植吸附性强的植物,减小风亭异味影响。车辆段及各车站固体废物应统一收集妥善处理处置。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我部委托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及丰台区、西城区、东城区和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五、其他要求仍按环审〔2009〕269号文件执行。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1月3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丰台区、西城区、东城区、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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