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未来中国不仅要通过改革释放体制变革的红利,还应关注和释放“技术创新红利”。中共十八大提出,“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通过实施“创新立国”战略,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
我曾在《中国“红利家族”剖析》(详见《人民论坛》2013年3月上期)一文指出,中国未来在新的历史阶段,“能量需要大大释放的红利,一个是改革的红利,一个是技术的红利”。因此,分析“红利家族”,不仅要分析体制变革等红利,还应关注技术创新红利。本文拟从新技术革命潮流,特别是人类正在经历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战略高度,来探讨中国技术创新红利问题。
“技术创新红利”何其大
讲“技术创新红利”,不能不讲到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卢卡斯(Lucas)。上世纪80年代,卢卡斯等将知识作为“内生变量”放入生产函数中,从而在理论上揭示了知识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因此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何谓“技术创新”?笔者认为技术创新作为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引入,具体指从投入品到产出品的整个物质生产过程所发生的“革命性”变化或称突变。进入21世纪以来,科技进步的作用比20世纪更为显著。信息技术已成为诸多生产要素中的第一要素,统领资本、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为经济增长作贡献。
同时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对人的发展产生影响,产生了一些新人。笔者在《人本体制论》指出,这些新人既是技术专家,也是商人,同时也是艺术家;他们不喜欢传统观念,不喜欢等级制度。在乔布斯和马云们的身上,我们已经看到这种迹象。
由上可见,一国要建成“人本导向的国家”并获得持久的竞争力,不能仅仅依靠资源禀赋和要素成本的红利,还必须着力挖掘新的红利,其关键的一招是寻求创新驱动的红利。
中国“技术创新红利”挖掘出来没有
对于“中国技术创新的红利挖掘出来没有”这一命题,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的《2011-2012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依据全球竞争力指数(GCI)对全球142个经济体进行评测。 GCI由基础条件、效率提升、创新与成熟度三大类共12个项目决定。在2011-2012年度竞争力排名中,瑞士、新加坡和瑞典位列前三位,这三国共同点是在创新方面有较强的实力。以瑞士为例,其在12个大项中表现均很强劲,其中最强的三项为创新、技术设备、劳动力市场效率。
再看中国在12个分项的排名:制度第48名,基础设施第44名,宏观经济稳定性第10名,健康与初等教育第32名,高等教育与培训第58名,商品市场效率第45名,劳动市场效率第36名,金融市场发展第48名,技术设备第77名,市场规模第2名,商务成熟度第37名,创新第29名。由此可见,尽管中国在市场规模、宏观经济稳定性方面优势明显,但在创新方面的表现却差强人意,特别是在技术设备、高等教育与培训等方面亟待提高。
2011年7月,“信息技术和创新基金会”(ITIF)发表的题为《大西洋世纪》的研究报告也传达出类似的信息。该报告对全球40个国家和若干国际经济体的“全球创新型竞争力”(Innovation-based Global Competitiveness)进行评估。中国在40个经济体总排名中,位列第34名,而另外两个东亚国家——韩国和日本则分别位列第5位和第11位。这也反映出中国与世界发达国家在“创新型竞争力”方面的明显差距。
总之,当今世界新技术革命在迅速崛起,逼迫我们奋起直追,如中共十八大提出的那样,“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通过实施“创新立国”战略,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
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要有战略思维
如何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从战略思维的角度,有三条必须把握:
把握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性趋势。2001年笔者在《关于先进生产力的内涵、特征及发展规律性研究》中,提出了五条规律性认识:一是科学发明——技术创新——产业化推进的基本路径;二是量变——部分质变——根本质变的运行方式;三是开拓新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的两条主要战线;四是局部发达地区创造——向国内更大范围扩散——向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的空间运动规律;五是利用后发优势促进某一产业乃至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在这五条中,科学发明、技术创新是基础性的东西。
把创新列为第三波转型即整体转型的重点。当前,“中国正面临第三波历史大转型”。这是从民族复兴角度提出的整体转型战略。在 “人本、绿色、创新、协调”的八字方略中,创新发展战略与人本导向战略、绿色发展战略、协调(内外、产业、区域、城乡)发展战略属于同一战略层级。
制定中国自己的创新立国战略。笔者在《创新立国战略》一书中指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的是战略性、宏观性和思想性,而不是战术性、微观性和技术性。创新立国战略是一个涵盖国家、产业、企业三个层面在内的创新体系。它不仅涉及“技术自主创新”,更涉及“制度创新”问题。
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要有切实举措
第一个举措是国家层面创新。这是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的制高点。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首先应推动国家层面的创新。
第二个举措是产业层面创新。这是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的栋梁。针对“加工大国”的现状,应就如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及如何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分析。
第三个举措是企业层面创新。这是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的主体。新时期企业创新应遵循的四大要点,即自主创新为基础、应用创新为核心、实施企业差异化战略、打造企业主导的产学研一体化体制。
第四个举措是创新型科技人才。这是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的基础。要界定清楚“人才”、“创新型人才”、“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内涵与特征,构建一套科技人才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对中外科技人才创新能力进行比较分析,提出相匹配的实施方略。
第五个举措是创新型教育。这是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所需创新型人才的摇篮。寻找解决高校包括“行政化”在内的根深蒂固的制度性缺陷,对高等教育制度进行重大改革。
第六个举措是知识产权保护。这是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的法制保障。应从中国知识产权战略、中国知识产权的创造、中国知识产权管理及运用,特别是法律保护等方面着手。
第七个举措是配套型经济体制。这是释放中国“技术创新红利”的体制支撑。应着力推进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市场体制、产权激励机制、政府管理体制等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唯有此,才能释放更多的“技术创新红利”。
(作者为中改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