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户籍改革分步走 关注流动人口公共服务
发布时间:2015-03-07|作者:栏目:学术评论点击:

2014年7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出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户籍改革的方向和规划——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户籍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后,特大型城市如何在控制规模的前提下有序进行户籍改革是一块“硬骨头”,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接受记者专访,就特大型城市户籍改革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观点一:特大城市户籍改革要分步走

迟福林表示,通过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最后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是特大城市、中小城市户籍改革的共同方向,而特大城市有控制人口规模的压力,其户籍改革有一定的特殊性。

此前在呼吁改革户籍制度时,迟福林曾提出“三步走”的建议,即未来一两年中小城镇的户籍制度初步放开或基本放开;三到五年大中城市有条件的农民工市民化会推开;八到十年,基本解决户籍制度。

特大城市户籍改革,迟福林同样认为应该分步走:

第一步,采取居住证制度,通过办理居住证让城市里有条件的农民工稳定下来,这有利于特大城市形成合理的人口结构和劳动力结构。

第二步,研究特大城市到2020年,如何建立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废除传统的户籍制度。迟福林表示,目前已经有一批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年农民工进入特大城市,他们是特大城市的生力军,对城市的人口结构和劳动力结构十分重要。特大城市要根据这一特点解决有一定文化和劳动技能的年轻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

第三步,国家总体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总体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可以用经济杠杆合理引导人口流动,而不是单一的采用行政控制的办法。

观点二:特大城市流动人口亟须有序管理方案

当前,北上广等特大城市都相继尝试积分落户制度,并逐步推行居住证制度改革。迟福林认为这为实现统一登记制度的新型户籍制度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实行居住证制度,让农民工有条件地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给农民工融入城市提供了一个入口。积分落户制度为特大城市有稳定住所和工作的群体提供了一个入口。“各地的积极探索值得肯定,比完全不解决是一个进步。但总体来说,这只是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个过渡性措施。”

迟福林提出,特大城市户籍改革当前最紧迫的是需要拿出针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仍然会有一定比例的流动人口,特大城市流动性劳动力的比例更高,因此也需要建立针对流动性人口的管理办法。”迟福林进一步解释,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要重点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另一个是流动性劳动力的社会保障问题。一些特大城市管理者担心这两个问题的解决会形成洼地效应,与特大城市规模控制相悖。迟福林认为控制人口规模不应该忽略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是对劳动力最基本的权益保障”。

观点三:户籍改革应该“强化服务、弱化管理”

迟福林提出,当前的户籍管理制度不合理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户籍背后的基本公共服务二元化;二是户籍背后只有管理,没有服务。“未来的人口登记制度应该更多地体现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良好的社区服务。”

城市管理者应该相信农民工会自己做出选择,特大城市尽管工作机会多,但是生活成本的升高及经济调节会避免特大城市的洼地效应。“人口管理要讲行政手段和经济办法结合起来。”迟福林建议北上广等特大城市应该采取综合性办法解决城市不同群体的户籍管理问题:对于年轻、有文化、有劳动技能的年轻人应该适度放开;对已经在北京工作生活,很难离开的群体可以采取积分办法逐步解决其落户问题;对于流动人口要保证包括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

“无论中小城市还是特大城市,户籍改革应该是弱化管理,强化服务。”迟福林认为引导人口合理流动的办法应该是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强化对中小城市的公共资源配置,缩小与大城市的差距,形成以中小城市为主,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要载体。(记者韩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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