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与2014级博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5|作者:栏目:通知公告点击:

各博士生导师、2014级博士生:

    根据《 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浙财大[2014]100号)的规定以及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2014级博士研究生确定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参加“双向选择”的基本条件

1.具有我校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①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含3年),聘任在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校内教师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近五年以来科研成果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以上:

  A. 主持过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2项省部级课题;

  B. 以第一作者在一级A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或一级B以上刊物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

  C. 以第一获奖人获得省部级以上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③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与博士培养项目的学科性质相近,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④有培养研究生的经历,原则上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协助指导过一届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优良;

⑤实际部门的博士生导师应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2.具有我校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如前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①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研、论文答辩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或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②未实施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培养规定或未按时制订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履行导师职责;

③已经取得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年终未通过学校和相关部门组织的考核;

④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抽检的研究生论文中,有1篇论文出现不合格评审意见者,暂停招生一年;

⑤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暂停招生的情况。

 3.正在校外(包括国内、国外)学习,或体弱多病、难以承担实际指导工作的,不能申请参加博士生导师聘任。

  

二、“双向选择”程序

1.5月20日前,2014级博士研究生登陆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网站查看导师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由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研究生秘书汇总后交博士项目导师组。

2.5月25日前,完成“双向选择”。在基本信息相互公开、交换之后,导师和研究生进行“双向选择”。博士项目导师组根据师生“双向选择”情况,确定选择结果,填写《导师与2014级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登记表》,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处。

  

三、附件下载

1.研究生选择导师登记表

2.导师与2014级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登记表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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